被濫用的廣告軟體的提供者的做法是軟體應用程式捆綁在一起。成一束可取軟體鬼鬼祟祟有害軟體的潛力是顯而易見的。搭售軟體的好處並不是那麼明顯。難道時間考慮共傾倒搭售軟體的做法嗎?
搭售軟體: 當不是廣告軟體嗎?
如果使用者想要一種軟體,為什麼他或她能單獨安裝它?如果捆綁的軟體是原有軟體的功能所必需的 (不包括通用的功能,如安裝、 聯合國-卸載,和文檔),為什麼不開發人員構建其職能直接插入原始軟體?
當然,有時是清楚地補充了另一個應用程式的軟體應用程式。但對於不想補充性軟體的使用者,讓它只意味著臃腫的安裝檔和不必要地長的安裝過程。
使用者將希望正在安裝使用者不經意的搭售軟體的風險超過以往任何時候都捆綁的軟體的機會嗎?在廣告軟體技術社區是越來越願意放廣告軟體別有用心的舉證責任:
* Cnet download.com 網站最近刪除的任何和所有軟體附帶與另一種顯示廣告,不管如何如何好的軟體捆綁在都一起告知都搭售軟體的使用者。
* 附屬委員會交界處和 Kolimbo 等網路已告誡廣告客戶到其聯屬計畫接受廣告軟體分銷商或踢他們完全排除在外。
* 很多技術法專家說據稱是合法的廣告的點擊授權合約不的知情同意證明。一些專家甚至說這種協定等於不合情理合約: 廣告軟體的負擔是如此之大和利益提供如此微不足道。
廣告軟體和捆綁的軟體: 芻議
如果垃圾郵件軍備競賽是任何跡象,我們很快會面臨更積極嘗試在我們的電腦上獲取廣告軟體。將會有更多酷刑捆綁在一起的論點廣告軟體已安裝使用者的知情同意。為什麼不現在頭關閉任何這些參數?讓我們推動行業標準知名開發商做不搭售軟體 (與少數的高度特定例外,如文檔、 安裝和錯誤報表)。
最後,通過去除捆綁的軟體,做我們所要失去除廣告軟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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